全市各參保單位、參保人員:
為了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,有效減少人員聚集,阻斷疫情傳播,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?,F就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截止時間由原來的2020年2月28日延長至疫情結束后1個月。請尚未辦理2020年度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手續的居民,通過下載“湖北稅務手機APP”完成繳費。在此通知規定時間以后至申報各級財政補助之前期間繳費的,醫保待遇仍按原規定順延三個月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。
二、因疫情期間不能集中辦公,還未繳費的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在疫情期間發生醫療費用的,按照“先診療、后付費”的原則進行,疫情結束后,由參保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迅速繳納欠繳的醫保費用。
特此通知。
國家稅務總局鄂州市稅務局
鄂州市醫療保障局
2020年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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